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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苍山中路(下段)和漾江中路绿化亮化等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栏目:工程招标信息发布时间:2020-09-27浏览:86


漾濞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苍山中路(下段)和漾江中路绿化亮化等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漾濞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苍山中路(下段)和漾江中路绿化亮化等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已由漾濞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漾发改复【2020】108(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漾濞彝族自治县
2.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本项目包含的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人行道拆除修复1400平方。路灯61套。绿化改造面积2600平方。路缘石改造2100米(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财务要求:2018(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承担过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注:2020年新成立的单位此项不考核),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5、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其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与报名时的一致;
6、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且应按专业配置专职施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按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执行。
7、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
8、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17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9、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投标人自行在公司注册地人社部门查询及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评标结束后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标候选人相关记录,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1、该项目资格审查和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 CA 数字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
12、注:上述企业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需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是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5.2.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928日至2020年 10月  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2.2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后,请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2020年 10 月 10日17:00时止)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以公司名称和联系电话的文件夹命名发送至我公司邮箱(ybzbgs1@163.com)进行报名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单位介绍信;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9)云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网上入滇信息登记证明(云南省外企业需交验);
(10)投标申请人不属于《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清晰,能看清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1)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或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由招标代理当场查验是否已进行网上报名。
(12)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
注: (1)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换。
 (2)未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及邮箱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证件不齐备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dl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10 月171430分。
6.3.2.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响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单位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6.3.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要求:递交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一份(由技术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三部分构成)单独装一个包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投标需同时递交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只递交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或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6.3.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标书(格式为:*.TBS、*.TBJ、*.TBZ)内容必须与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一致、缺一不可,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5.开标地点:漾濞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68号(南方电网对面)立体停车场、六楼(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3.6.各投标人应把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带到开标现场对其电子文件进行解密,在按当场公布招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 10 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现场退回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7.该项目资格审查和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 CA 数字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及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www.dljszb.com)、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yb.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漾江中路67号 地    址: 漾江中路67号
邮    编: 672500 邮    编: 672500
联 系 人: 邱贤舟 联 系 人: 马志杰
电    话: 0872-7524611 电    话: 0872-752389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bzbgs1@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行政监督单位: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2-75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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