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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洱源县洱海主要入湖河流弥苴河上游河段(海尾河)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来源栏目:工程招标信息发布时间:2021-04-09浏览:79


云南洱源县洱海主要入湖河流弥苴河上游河段(海尾河)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洱源县洱海主要入湖河流弥苴河上游河段(海尾河)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洱发改投资【2020】83号。项目招标人为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代理为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南洱源县洱海主要入湖河流弥苴河上游河段(海尾河)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云南洱源县洱海主要入湖河流弥苴河上游河段(海尾河)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大理州洱源县境内。
2.3 项目概况: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240亩、河道内水生态修复182亩、生态隔离带建设336亩及李家堆湿地提升改造178亩,项目概算总投资1616.34万元。
2.4招标范围:
云南洱源县洱海主要入湖河流弥苴河上游河段(海尾河)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2.4.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图及备案等相关服务工作。
2.4.2工程施工
(1)完成本项目所有单项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2.4.3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调整工程投资和承包范围,承包人不得因变更调整投资减少而提出索赔。
注:编制完成的预算文件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资质的造价单位对预算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作为该项目的审定建安工程费。
2.5 投标报价及最高限价:
2.5.1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按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本项目下浮率投标限价为3.5%,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率须≥3.5%,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如:3.5%或3.6%或3.7%或3.8%或3.9%或......4.0%或5.0%.....等(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
2.5.2设计部分:按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含评审费用),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天(养护期为2年),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以招标人要求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设计及施工任务,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绿化工程保证100%成活率。
2.8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9 资金来源: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贰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需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提供)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 企业业绩要求:
设计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在近3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市政、园林绿化等项目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施工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在近3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市政、园林绿化等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3.5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可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具备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可和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具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其他人员: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6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提供即可):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 “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状态。
3.7 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建建函〔2019〕18号 》执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提供即可(指省外企业)。
3.8 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申明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提供即可。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多于2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并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方资格;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投标人。
 3.10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业绩、人员证件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网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www.dl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
5.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30日8时30分。
5.3.2.开标方式:网上远程解密
 投标人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5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5分钟,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①提倡使用网上远程解密,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②各投标人应保证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若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关于本项目发布的最新消息。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
联   系   人:李润荣
联  系 电 话:13908721922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南侧
联   系   人:陈建灵
电        话:0872-5122703、18108723635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