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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栏目:采购招标信息发布时间:2022-06-21浏览:1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龙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项目完成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 dlylzbcg202224

2.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2.4、服务内容:档案分类、保管年限鉴定、盖归档章、编页码、目录打印、含拆卷、检查、扫描、图像处理、恢复装订、上架等,详见采购需求

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完成。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4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提出投标申请;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8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供应商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

3.9、所有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请于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30号)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且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3)法人身份证明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提供);(5)近三年任意一年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专栏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缴纳社保证明);

4.2、报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9时00分以前(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龙分公司开标室(丰瑞家园1栋7楼703室)

5.3、开标时间:2022年 7月1日9时00分。

5.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余未尽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龙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玉玲                        联系人:杨爱芳

联系电话:13577220529                 联系电话:0872-5520764

联系地址:云龙县诺邓镇                联系地址:大理州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