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栏目:工程招标信息发布时间:2023-06-28浏览:1
弥渡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弥渡县委员会宣传部的委托,对弥渡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dlmdzb2023-6-C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4532925JH202300221
2、项目编号:dlmdzb2023-6-C02
3、项目名称: 弥渡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02.40万元
6、采购内容:1.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2. 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和完善。3. 建设8个乡镇级前端,89个行政村(社区)前端大喇叭系统等;4. 接收终端部署;5. 预留传输链路网络租用费;6. 与县融媒体中心平台系统对接,实现弥渡县应急广播平台与县融媒体中心平台的对接和资源共享;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本地节点,实现与国家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联通;在弥渡县应急局、气象局布置应急消息发布前置系统,实现应急广播平台与县应急局、气象局的对接和资源共享;预留平台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体、水务、林草、地震、消防等部门的对接端口.....(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实施方案)。
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进入试运行。试运行2周内完成项目自验工作,并向省局提交自验报告。组织协调横向信息来源单位和所辖乡村进行应急广播系统应急演练使用,并根据实际使用效果和各方建议对系统进行完善。
8、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手续完备的产品;提供的设备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和满足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投标确认方式:本次招标投标确认方式采用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投标确认。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扫描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新公司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培训相关人员能力。须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不满1年的新公司无需提供;免税免缴纳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①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云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项目确定投标人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5日17:00止;
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
3、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大理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七、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7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弥渡县泰和小区公租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定位处选择大理州)提交,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确保文件上传成功。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开标阶段。同时,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投标文件,以确保上传投标文件的正确性。
3、 本项目开标方式采取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开标。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开标地点:
1、开标地点: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2、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14时30分
十、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大理建设招标网;采购人及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弥渡县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弥渡县人和路2号广电大楼5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872-8161457
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好来世纪商铺4-7号4楼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8087282755、0872-8399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