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交通智能管控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栏目:采购招标信息发布时间:2019-02-28浏览:74
剑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交通智能管控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剑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交通智能管控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剑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交通智能管控项目(一期)
2、项目编号:ZC53293120190000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采购预算金额:80.181万元(含设备费、安装、运行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等)。
6、采购内容及参数: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报名时提供原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时须提供2017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报名时提供原件。
6.整个项目(交通标线除外)的免费质保期不低于3年。质保期内,接到报修电话后四小时内解决故障。免费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需根据业主的需求,按优惠价提供设备的延保服务。
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人必须具备新建系统接入公安交管部门在用系统的能力,能将信号灯、卡口、电警、违法抓拍等设备接入大理州公安交通智能管控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和云南省道路交通非现场执法证据处理系统的能力,接入数据要求符合云南省交警总队交通监控设备数据接入技术规范V3.0。报名时需提供大理州交警支队近一年内出具的数据接入能力证明的原件。
10.投标申请人不属于《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上资格要求的资料外还必须提交下列资料一套: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3、年检有效的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大理州交警支队近一年内出具的数据接入能力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8、投标申请人不属于《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9、网上报名成功(参与报名项目、投标企业名称需清晰)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鲜章一份。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五、报名方式: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参与报名项目、投标企业名称需清晰)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鲜章一份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带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一楼小会议室(大厅背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
2、CA数字证书报名:
(1)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4)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5)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4日每天8:30~11:30至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网上报名在报名起止时间段内任意时间均可报名。
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现场报名时间及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凡通过报名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于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现场拍照(持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作为到场依据。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一楼小会议室(大厅背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912608995
6.2招标文件自发售之日起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发售招标文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未购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停止对其发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收取费用明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6.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及纸质投标文件纸质1份(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投标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19日09时 00 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一楼小会议室(大厅背面)。递交时间:2019年3月19日8时 00 分至09时 00 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将拒绝接收。
(2)其他要求:刻录投标文件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九、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三楼。
2、开标时间:2019年3月19日9时00分。
十、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现场抽取开标顺序拆封纸质投标文件,查验纸质投标文件1份及光盘1份是否齐全,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开启电子投标文件。
注: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纸质存档使用,不做唱标及评标使用。
2、文件齐全,投标人解密加密数字证书导入投标文件;
3、按照现场抽取开标顺序,进行单独唱标。
十一、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章)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人地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 系 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3577874070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阿鹏广场蓝球场北侧16-03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2-4522916 13577278556
2019年2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剑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交通智能管控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剑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交通智能管控项目(一期)
2、项目编号:ZC53293120190000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采购预算金额:80.181万元(含设备费、安装、运行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等)。
6、采购内容及参数: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报名时提供原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时须提供2017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报名时提供原件。
6.整个项目(交通标线除外)的免费质保期不低于3年。质保期内,接到报修电话后四小时内解决故障。免费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需根据业主的需求,按优惠价提供设备的延保服务。
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人必须具备新建系统接入公安交管部门在用系统的能力,能将信号灯、卡口、电警、违法抓拍等设备接入大理州公安交通智能管控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和云南省道路交通非现场执法证据处理系统的能力,接入数据要求符合云南省交警总队交通监控设备数据接入技术规范V3.0。报名时需提供大理州交警支队近一年内出具的数据接入能力证明的原件。
10.投标申请人不属于《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上资格要求的资料外还必须提交下列资料一套: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3、年检有效的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大理州交警支队近一年内出具的数据接入能力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8、投标申请人不属于《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9、网上报名成功(参与报名项目、投标企业名称需清晰)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鲜章一份。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五、报名方式: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参与报名项目、投标企业名称需清晰)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鲜章一份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带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一楼小会议室(大厅背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
2、CA数字证书报名:
(1)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4)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5)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4日每天8:30~11:30至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网上报名在报名起止时间段内任意时间均可报名。
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现场报名时间及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凡通过报名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于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现场拍照(持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作为到场依据。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一楼小会议室(大厅背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912608995
6.2招标文件自发售之日起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发售招标文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未购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停止对其发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收取费用明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6.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及纸质投标文件纸质1份(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投标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19日09时 00 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一楼小会议室(大厅背面)。递交时间:2019年3月19日8时 00 分至09时 00 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将拒绝接收。
(2)其他要求:刻录投标文件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九、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三楼。
2、开标时间:2019年3月19日9时00分。
十、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现场抽取开标顺序拆封纸质投标文件,查验纸质投标文件1份及光盘1份是否齐全,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开启电子投标文件。
注: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纸质存档使用,不做唱标及评标使用。
2、文件齐全,投标人解密加密数字证书导入投标文件;
3、按照现场抽取开标顺序,进行单独唱标。
十一、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章)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人地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 系 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3577874070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阿鹏广场蓝球场北侧16-03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2-4522916 13577278556
2019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