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江西片区地质环境治理配套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 补充设计总承包项目投标邀请书
来源栏目:工程招标信息发布时间:2020-02-26浏览:66
云南省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江西片区地质环境治理配套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
补充设计总承包项目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江西片区地质环境治理配套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补充设计总承包项目已由福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发改经信发【2020】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贡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部门为:福贡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江西片区地质环境治理配套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补充设计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N1泥石流沟增加拦挡坝1座、N3泥石流沟边防公路以上增加肋坎槽180m,N4 泥石流沟边防公路以上增加肋坎槽251m,原排导槽加高2m,增加长度673m,原N4-LD2拦挡坝由原砼实体坝改为桩林坝。
2.3 项目地点:福贡县上帕镇;
2.4 项目总投资:1089.09万元,建安投资约931.60万元。
2.5 招标范围:云南省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江西片区地质环境治理配套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补充设计总承包项目设计及施工。
2.6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221-200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要求,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①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施工甲级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①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工环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承担2个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3.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7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7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27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0年03月05日上午08时30分,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费12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根据十届州人民政府35次常务会议和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建设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怒公管发2018﹞13号)要求,在福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本项目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开标环节,在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前,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方式,向各供应商代表(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收取900元平台使用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03月24 日上午09时00分以前;
5.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现场递交地点: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需携带CA锁到现场解密);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2.246.203.127:8001/)、《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网站》、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www.dljs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贡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晓菊 联 系 人:黄杨飞
电 话:15687748886 电 话:18288816733
地 址: 福贡县电影院 地 址:泸水市山水新城B区4栋2单元601室
2020年02月27日
补充设计总承包项目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江西片区地质环境治理配套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补充设计总承包项目已由福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发改经信发【2020】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贡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部门为:福贡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江西片区地质环境治理配套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补充设计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N1泥石流沟增加拦挡坝1座、N3泥石流沟边防公路以上增加肋坎槽180m,N4 泥石流沟边防公路以上增加肋坎槽251m,原排导槽加高2m,增加长度673m,原N4-LD2拦挡坝由原砼实体坝改为桩林坝。
2.3 项目地点:福贡县上帕镇;
2.4 项目总投资:1089.09万元,建安投资约931.60万元。
2.5 招标范围:云南省福贡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江西片区地质环境治理配套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补充设计总承包项目设计及施工。
2.6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221-200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要求,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①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施工甲级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①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工环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承担2个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3.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7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7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27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0年03月05日上午08时30分,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费12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根据十届州人民政府35次常务会议和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建设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怒公管发2018﹞13号)要求,在福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本项目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开标环节,在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前,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方式,向各供应商代表(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收取900元平台使用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03月24 日上午09时00分以前;
5.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现场递交地点: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需携带CA锁到现场解密);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2.246.203.127:8001/)、《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网站》、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www.dljs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贡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晓菊 联 系 人:黄杨飞
电 话:15687748886 电 话:18288816733
地 址: 福贡县电影院 地 址:泸水市山水新城B区4栋2单元601室
2020年0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