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楚雄分公司附属建筑建设项目-大姚分公司附属建筑工程
来源栏目:工程招标信息发布时间:2020-02-28浏览:133
招标公告
2018年楚雄分公司附属建筑建设项目-大姚分公司附属建筑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楚雄分公司附属建筑建设项目-大姚分公司附属建筑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云移计批复{2018}812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大姚县金碧镇金碧路(大姚县移动公司院内) 。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建设地点为大姚县金碧镇金碧路(大姚县移动公司院内)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综合附属楼一幢三层,总建筑面积1205.03平方米,金额约477.24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师职称证,专职安全员持有效C证(B、C证不能为同一个人);。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至2019年承担过三个或以上35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7年至2019年承担过三个或以上工程造价不低于35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
3、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的按照云建建函〔2019〕18号执行。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满足要求。
5、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
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7、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的,以此项要求为准(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楚雄州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
5.2.1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2月28日08时00分至2020年3月5日18时00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
5.2.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2020年3月20日16时00分前缴纳并提供缴纳凭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 元(大写:捌万元整)。
(一)银行转账
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打款账号如下。
户名: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姚县支行营业室
账号:241093010400061340000000037
联系电话:0878-6148512
(2)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后,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在开标现场交给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如不能提交保证金缴纳回执,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fwzn/xzzq。
(二)保证保险:
(1)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
(2)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保证保险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3)缴纳保证保险具体操作如下:
①在“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系统http://www.ynzhuopu.com/”上完成注册、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支付保费使投标保险生效。
②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
③投标人携带在保险信息化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正本)》,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在开标现场交给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如不能提交保证金缴纳回执,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楚雄州投标保证金网络投保分配流程》,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fwzn/xzzq。
(三)银行保函: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2)缴纳银行保函具体操作如下:
①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函管理——提交投标保函”自行编辑保函信息并提交。
②投标人带纸质保函原件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保函信息。
③投标人将纸质保函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由代理公司审核、保管、退还及违约追缴等。
④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或合同签订后,投标人自行到代理公司按要求退还银行保函。超期未退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退还,交由收取人按规定处理。
(四)其他事说明
①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16时00分,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②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
③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cxggzy.cn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2)刻录投标文件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加盖单位鲜章。
(3)各投标人应把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带到开标现场对其电子文件进行解密,在按当场公布招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现场退回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开标地点: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生授权时),出示参会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参加,若因投标人资料、人员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澄清、补遗,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截止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www.cxggzy.cn)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若投标人未能及时获取最新变更、澄清、补遗,造成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和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7)投标企业需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最新的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上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姚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特别提醒: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对各投标人及代理公司的特别提醒》,请配合执行,对不配合执行者,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2020年2月27日
对各投标人及代理公司的特别提醒
根据《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查验管控疫情重点地区来楚返楚人员的紧急通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楚公管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及代理公司配合执行。
一、省外参与投标的企业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省外进入大姚的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要求提前到大姚隔离点进行隔离14天后方可参加招投标活动,具体需要隔离的人员电话联系代理公司报名,由代理公司与大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后确定隔离场所,隔离期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与项目交易及相关工作的到场人员应当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1、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每个项目限派2人参加开标、评标活动。
2、投标企业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应当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到现场时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附件1)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后,方可参与项目现场开标;代理机构应当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项目开评标业务代理,到现场时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附件2)和代理机构盖章的身份信息后,方可参与项目开评标业务代理。
3、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使用“云南抗疫情”入场二维码成功扫描,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37.3°C)方可入场,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中心将登记上报并采取劝离措施。
4、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交易中心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开、评标结束,相关人员应立即离开交易场所,并使用“云南抗疫情”出场二维码成功扫描后离场,不得逗留,不得聚集。
附件1
投标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应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属于疫区、没有与疫区人员接触、不属于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派出人员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参与 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本单位承诺在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派出人员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应进入开标、评标现场。
2.参加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属于疫区、没有与疫区人员接触、不属于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评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2018年楚雄分公司附属建筑建设项目-大姚分公司附属建筑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楚雄分公司附属建筑建设项目-大姚分公司附属建筑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云移计批复{2018}812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大姚县金碧镇金碧路(大姚县移动公司院内) 。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建设地点为大姚县金碧镇金碧路(大姚县移动公司院内)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综合附属楼一幢三层,总建筑面积1205.03平方米,金额约477.24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师职称证,专职安全员持有效C证(B、C证不能为同一个人);。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至2019年承担过三个或以上35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7年至2019年承担过三个或以上工程造价不低于35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
3、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的按照云建建函〔2019〕18号执行。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满足要求。
5、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
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7、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的,以此项要求为准(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楚雄州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
5.2.1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2月28日08时00分至2020年3月5日18时00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
5.2.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2020年3月20日16时00分前缴纳并提供缴纳凭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 元(大写:捌万元整)。
(一)银行转账
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打款账号如下。
户名: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姚县支行营业室
账号:241093010400061340000000037
联系电话:0878-6148512
(2)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后,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在开标现场交给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如不能提交保证金缴纳回执,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fwzn/xzzq。
(二)保证保险:
(1)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
(2)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保证保险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3)缴纳保证保险具体操作如下:
①在“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系统http://www.ynzhuopu.com/”上完成注册、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支付保费使投标保险生效。
②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
③投标人携带在保险信息化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正本)》,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在开标现场交给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如不能提交保证金缴纳回执,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楚雄州投标保证金网络投保分配流程》,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fwzn/xzzq。
(三)银行保函: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2)缴纳银行保函具体操作如下:
①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函管理——提交投标保函”自行编辑保函信息并提交。
②投标人带纸质保函原件到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保函信息。
③投标人将纸质保函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由代理公司审核、保管、退还及违约追缴等。
④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或合同签订后,投标人自行到代理公司按要求退还银行保函。超期未退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退还,交由收取人按规定处理。
(四)其他事说明
①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16时00分,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②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
③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cxggzy.cn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2)刻录投标文件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加盖单位鲜章。
(3)各投标人应把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带到开标现场对其电子文件进行解密,在按当场公布招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现场退回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开标地点: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生授权时),出示参会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参加,若因投标人资料、人员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澄清、补遗,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截止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www.cxggzy.cn)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若投标人未能及时获取最新变更、澄清、补遗,造成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和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7)投标企业需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最新的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上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姚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特别提醒: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对各投标人及代理公司的特别提醒》,请配合执行,对不配合执行者,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 地 址: |
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 关镇建设东路17号 |
| 邮 编: | 邮 编: | 671000 | |
| 联 系 人: | 李峰光 | 联 系 人: | 余俊 |
| 电 话: | 13708780145 | 电 话: | 15687807706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2020年2月27日
对各投标人及代理公司的特别提醒
根据《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查验管控疫情重点地区来楚返楚人员的紧急通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楚公管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及代理公司配合执行。
一、省外参与投标的企业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省外进入大姚的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要求提前到大姚隔离点进行隔离14天后方可参加招投标活动,具体需要隔离的人员电话联系代理公司报名,由代理公司与大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后确定隔离场所,隔离期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与项目交易及相关工作的到场人员应当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1、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每个项目限派2人参加开标、评标活动。
2、投标企业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应当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到现场时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附件1)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后,方可参与项目现场开标;代理机构应当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项目开评标业务代理,到现场时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附件2)和代理机构盖章的身份信息后,方可参与项目开评标业务代理。
3、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使用“云南抗疫情”入场二维码成功扫描,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37.3°C)方可入场,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中心将登记上报并采取劝离措施。
4、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交易中心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开、评标结束,相关人员应立即离开交易场所,并使用“云南抗疫情”出场二维码成功扫描后离场,不得逗留,不得聚集。
附件1
投标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应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属于疫区、没有与疫区人员接触、不属于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派出人员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参与 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本单位承诺在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派出人员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应进入开标、评标现场。
2.参加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属于疫区、没有与疫区人员接触、不属于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评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