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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询价公告

来源栏目:采购招标信息发布时间:2020-09-11浏览:132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3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dlylzbcg202041号
1.2项目名称: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1.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4采购预算:约8万元
1.5交货地点:云龙县人民检察院
1.6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推荐证书》,且资质应在有效期内;具备云南省公安监管机构颁发的技术支撑单位证书;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27001信息安全管理、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体系证书。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投标项目在规定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的技术服务等能力。
(3)所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并能够提供有效且及时的售后支撑保障。
(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6)投标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7)本项目为一个标包,标包内不允许拆分。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在复印件空白处备注联系电话(法人到场报名不用提交。)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后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的基础信息表);
(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6)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7)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所投产品的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8)须提供2018或2019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则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9)投标人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推荐证书》,且资质应在有效期内;具备云南省公安监管机构颁发的技术支撑单位证书;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27001信息安全管理、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体系证书。
(10)投标人需自行查询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注:以上所需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由报名供应商自行负责
2、询价文件资料费用每本600.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龙分公司(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30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0872-5520764   传真:0872-5520764
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5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地点:云龙县诺邓镇大寨田茶马古道小区一楼商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递交并参加开标会。
 2、递交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
地点:云龙县诺邓镇大寨田茶马古道小区一楼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龙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云龙县诺邓镇
联系方式:18314578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30号
联系电话:0872-5520764 (传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72-5520764